广告法声明
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1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中所涉及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我司特此作出如下说明:
(一)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违禁词”相关规定,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“违禁词”(如最佳、顶级、一流、先进)等极限化词汇。
(二)本公司网站页面、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彩页介绍及宣传资料等(如有),其中所出现的“极限化”违禁词(如有)在此声明的存续状态下全部视作撤销或未曾发布。个别描述词只是针对产品所应用或所依赖的技术特征的描述,与广告法中的“极限化”禁用词无任何关联及关系。
(三)本公司保留对网站广告内容进行修改、更新或删除的权利,且无需事先通知。请您在参考广告内容时,以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。
(四)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的主体均表示完全理解并接受此说明,不支持任何以“违禁词”为借口或理由来投诉我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并向我公司变相勒索索要赔偿的恶意违法行为!若您对本网站的广告内容有任何疑问、建议或发现可能存在的违反广告法的情况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积极处理并予以改进。
(五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指示,本网站产品标题纯属运营和技术交流需要而设,并非产品功效宣传,请勿断章取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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